【聯合報╱馮建三/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 2009.11.20 03:34 am

《南方周末報》在頭版和二版留白,引發外界的關注。許多人認為,歐巴馬選擇這家「中國知識分子的報紙」,是要間接批評大陸至今仍然嚴格限制的傳播自由,是要寄望「大陸開放資訊自由」。這確實是一種可能的解釋,不過,同樣值得台灣注意的是,儘管神州大陸傳媒不自由,但其傳媒商業與市場表現及競爭力,未必不可觀。

我們需要思考及面對的是,這個不自由卻另有其他驚人面貌傳媒,理當怎麼看待?特別是去年五月以來迄今,兩岸政府及報端出現多次的「衛星電視對等落地」提議,如果實現,對兩岸文化交流,會有哪些貢獻,我們能提出什麼願景。

大陸一九七八年迄今眾多改革當中,雖怪異但「最為成功」就是傳媒。比如,一九九○年代後期以來,境外傳媒及其產品不因大陸入WTO而取得優勢,反而逐次被其政府馴服,中國官方駕馭傳媒市場,強化其商業競爭力的同時,堅持傳媒作為黨政喉舌的能力,並未減少,電視劇、電影、動漫等受歡迎度有很大的提升。

二○○一年底中方擴大推動的「走出去」工程在原有基礎上,至今(二○○九)年已達新的高峰,央視五種外語頻道與長城電視平台行走一三九國、收視戶超過一點一億,其他如《人民日報》子報的《環球時報》,以及中共中央委員會機關刊物《求是》雜誌發行英文版,新華社辦理英語電視頻道,在在顯示中方爭取長遠的國際發言權而不必然是短期經濟效益的企圖心。

相對於中國傳媒的不自由及其政府極為重視傳媒政策,我方傳媒固然自由,政府在傳播方面只知置入性行銷、以廣告牽制傳媒、虛晃所謂的文創產業,其他當為之事卻無為而治,致使一九九○年代中後期以來的電視,表現江河日下,業者甚至嘲諷電視人已成「蛋白質」(笨蛋、白癡與神經質)。如政府再不提高層級而對電視有所長遠的規劃及政策導引,體質不良的電視生態勢將無法肩負兩岸衛星電視交流重責大任。

兩岸衛星電視的互惠或對等落地無法由單一政府部會單獨承擔,而是要有跨部會、行政院乃至於國家整體的文化、軟實力之高瞻遠矚的部署與循序圖謀,這才真正能夠源源不斷,以合適的、不挑釁的、進步的及吻合人文社會價值與民主內涵的各種節目之組合,與對岸開展良性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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